| 索引号 | 620722059/2026-00261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6-05-14 08:36: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政策背景
苹果蠹蛾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严重危害苹果、梨等果树果实,一旦扩散将对我县及全省果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持续控制苹果蠹蛾疫情危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方案和苹果蠹蛾疫情防控方案及下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7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不断落实“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策略。加强检疫监管,做好监测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低虫口密度和危害程度,控制苹果蠹蛾疫情发生,阻截疫情传播扩散。将疫区平均蛀果率控制在0.2%以下,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实现苹果蠹蛾疫情“对内不危害,对外不传播”的防控目标,保障全县及全省果业安全。
三、重要举措
(一)强化疫情监测调查。4月初至9月底,用苹果蠹蛾性信息素诱芯以诱捕方式进行监测,建立监测点6个,固定专人每周检查记载。8至9月开展“拉网式”普查,调查苹果蠹蛾幼虫蛀果率及危害状况,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二)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农业防治方面,冬季休眠期及早春发芽前刮除果树粗皮翘皮并用石灰涂白,6月中旬前在树干绑缚布带诱集越冬幼虫。化学防治方面,春季发芽前用辛硫磷、石硫合剂等喷雾1至2次杀灭越冬幼虫,根据诱捕数量确定防治次数。物理防治方面,通过太阳能杀虫灯进行灯光诱杀,利用性信息素诱捕器诱杀成虫,在连片区采用迷向防治法阻隔成虫交配。
(三)加强检疫监管。在果品调运期间做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向外调运,防止虫蛀果调出或上市流通。
(四)规范资金使用。省上安排项目资金18万元,全部用于采购苹果蠹蛾疫情监测防控物资。按时发放到我县面积相对集中、管理规范、传播风险较高的果园。
四、注意事项
(一)强化组织保障。农业农村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防控关键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
(二)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