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87/2026-00075 | 发文字号 | 民政办发【2026】29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16:31:4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民乐县帮扶项目资产盘活攻坚改革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民乐县帮扶项目资产盘活攻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低效闲置帮扶项目资产盘活利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盘活攻坚改革方案》(甘农领办发〔2026〕12号)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聚焦解决我县帮扶项目资产低效运营、闲置浪费、管护缺位、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增强资产活力与抗风险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民乐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方向,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规范管理、提升效益为核心,聚焦民乐县2013年—2025年帮扶项目资产,分类施策、精准攻坚,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管到位的资产管理机制,增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面开展常态化帮扶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物质支撑。2026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13年—2025年全县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核查、分类、清单管理,摸清低效闲置资产底数,明确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建立县级统一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资产确权移交规范率达到100%。2026年11月底前:低效闲置经营性资产得到有效盘活和调整,报损报废资产依法依规处置完毕;资产运营效益显著提升,村集体经济增收能力明显增强,联农带农机制更加健全。
1.开展拉网式核查:以2013年—2025年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为重点,覆盖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组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住建等部门及各镇村,按照“资金找项目、项目找资产、资产找实物、实物找收益”的要求,全面核查资产数量、位置、面积、权属、建成时间、使用状态、运营效益、联农带农等情况。
2.精准分类定级:根据资产功能状态及使用情况,分为正常、损坏、损毁灭失三个等级;综合运营状况、收益分配、联农带农效果,分为良好、低效、闲置三个等级,建立低效资产清单、闲置资产清单、损坏资产清单、损毁灭失资产清单,明确盘活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
3.规范台账录入:将所有帮扶项目资产信息精准录入全国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和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县级总台账、部门分台账、镇村明细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动态管理。
4.防止新增闲置资产。针对2026年及以后新建经营性资产“刚建成就低效闲置”问题,以提高资产形成质量为抓手,指导各项目单位强化项目谋划论证,在项目入库、纳入年度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进一步细化完善拟形成资产名称、确权主体、管护责任、运营主体、利益联结对象、收益及分配、风险防控等内容。探索建立拟确权主体参与验收机制,同步查验项目运营方案和管护机制到位情况。项目验收后准确核定资产价值,规范登记资产名称。强化资产管理结果运用,将资产运行效果作为项目谋划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对县域内低效闲置资产较多的同类型项目进行限制。
5.规范确权移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项目验收后形成的资产,通过文件、公告、告知书、移交书等方式明确权属,及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2026年7月底前完成确权移交。
(二)分类盘活资产,提升运营效益
针对生产技术、设备落后导致的资产闲置问题,全面摸排生产厂房、仓库、冷库、加工车间、商铺、农贸市场、养殖场所、温室大棚等建筑类资产,供电线路、等低效闲置底数,明确需改造的经营主体名单,指导经营主体制定设施、设备、技术等改造方案,细化改造内容、资金安排、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工艺优化、技术迭代和设备升级。改造产业设施:对中药材晾晒加工棚、分拣清洗车间、仓储库房、冷藏保鲜库、尾菜饲料化加工中心、养殖圈舍、温室大棚等建筑类资产,排查安全隐患,更新老旧门窗、屋面、地坪、供电供水设施,优化生产工艺。升级机械设备:对脱水机、烘干机、包装机、制冷机组、灌溉设备等设备类资产,淘汰能耗高、排放不达标、技术落后设备,对接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更换先进适用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完善配套设施:补齐仓储冷链、加工车间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垃圾收集、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改善生产运营条件。
针对经营方式落后、经营主体能力弱导致资产闲置问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各地采取自主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自主经营:对村集体闲置的加工车间、仓储库房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运营,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电商服务、乡村工坊等业态;通过集中开发或者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新型电商等项目。规范出租:在民主决策、公开公平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将废弃校舍、闲置厂房、商铺、冷库、农机设备等,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招租,合理确定租期、用途、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收取稳定租金收益,租金收益优先用于资产管护和村集体公益事业。入股合作:引导村集体将闲置农房、旧校舍、旧厂房等闲置资产,经评估作价后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入股,采取“村集体+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联村共建”等模式,与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联合经营,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尾菜资源化利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按股分红、共享收益。
针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停工、停产引起资产闲置的,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资本撬动、风险分担等方面的作用,采取金融适配、信贷支持等方式支持纾困发展。
精准对接信贷:联合金融机构,对权属清晰、前景可期、效益稳定的闲置仓储冷链、加工设施、种养殖基地等农业设施资产,精准对接盘活改造、运营发展信贷需求,降低贷款利率、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抵押融资:推广农业设施、机械设备、畜禽活体、集体资产股权等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盘活资产融资功能,解决运营资金短缺问题。强化保险保障:引导保险机构针对帮扶项目资产开发专属保险产品,覆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市场风险等,降低资产运营风险,提升融资信用度。
针对市场行情变化、销路不畅导致经营困难、资产闲置的,加强消费帮扶,统筹采取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综合帮扶措施,帮助纾解困难、恢复运营。拓宽线下渠道:升级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乡镇大集,支持中药材、西蓝花、青笋等农产品产地直销、订单生产;提升线上质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拓展“数商兴农”,推动优质农产品企业、完善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培育电商人才,开展直播带货,推广民乐县马铃薯、串番茄、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农产品。引导电商平台开展“甘味”乡村乡味等主体直播活动。强化品牌引领:加大“甘味”品牌培育力度,健全品牌分级分类培育机制,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提质增效,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头部品牌和拳头产品;支持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等产品申报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闲置资产布局散、体量小、联动弱,利用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资产管理从零星分布向集中连片、从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转变。打破行政村界限,鼓励镇村联合、村村联合,对分散的小型仓储、晾晒场地、农机设备、闲置房屋等资产,统一调配、集中运营,发展生产托管、供销服务、养老服务、文旅体验等新业态,解决重复建设、管护缺位问题。
针对当地经营主体承接能力不足引起存量资产低效闲置的问题,充分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帮扶项目发展新动能。精准招商:梳理优质闲置资产清单,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库,围绕马铃薯、中药材、草畜精深加工、高原夏菜冷链物流、尾菜资源化利用、乡村文旅等产业,靶向引进资金实力强、技术先进、市场广阔的农业企业。合作开发:鼓励企业通过租赁、收购、入股等方式,参与闲置资产盘活改造和运营,投资建设中药材深加工生产线、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为企业投资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见效快。
对因灾损毁灭失、长期闲置且经充分论证不具备盘活条件等情形的资产,在确认无法承担常态化帮扶任务后确需处置的,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规范集体资产处置:对确权移交给农村集体的帮扶资产,发生损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处置的资产,由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帮扶项目形成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意见表》,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资产移交单位书面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处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规范开展处置资产账务登记,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有据可查。
2.依法处置国有资产:确权移交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明确的范围、方式、权限、程序处置。确权移交给国有企业的,按照《甘肃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执行。
3.健全资产处置档案:所有资产处置全过程留痕,建立完整档案,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有据可查。
各镇、部门将资产盘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集体资产核资并建立全流程台账,财政部门统筹专项资金、规范国资处置并监督收益使用,自然资源、水务、住建、民政、交通等部门协同做好确权、审批及资产移交,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各镇村负责具体实施与群众动员,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通过开展资产核查、台账管理、盘活运营、确权处置、财务管理、解读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等提升各镇村、各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量推进。
附件:民乐县帮扶项目低效闲置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