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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意见

索引号 620722023/2021-00182 发文字号 民发〔2021〕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1-03-19 09:07:35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加快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意见》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破解全县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大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现就加快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指出,甘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逐步缩小但问题依然突出,要求我们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全县城乡、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明显,部分村庄空心化、家庭空巢化现象严重,农业发展缺乏劳动力,农村生产关系不适应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约性因素突出。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大搬快聚”促进产城融合,拉动新增消费与投资,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有效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促进全县生产方式深刻变革,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二)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是巩固提升祁连山修复治理成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要求。2014年民乐县被国务院整体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要正确处理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积极发展生态环保、可持续的产业,保护好宝贵的草场资源,让祁连山绿水青山常在。民乐县属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是黑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永续补给的绿色生态屏障,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既是党中央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县上下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将祁连山浅山区农户搬迁至生态宜居小镇,减轻祁连山生态环境压力,长久巩固提升祁连山修复成果,守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三)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是全面改善祁连山浅山区群众生存环境,推动群众稳定脱贫的迫切需要。2019年,全县实现了整体脱贫,但祁连山浅山区村庄土地总体贫瘠、地方病易发多发、群众增收致富困难、因病因灾返贫风险较大,极易出现“一旦受灾、快速致贫,一人生病、全家返贫”的现象。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将祁连山浅山区群众整体搬迁到海拔较低、更加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宜居小镇,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生存环境,解决群众就医难、上学难和疾病多发的问题,通过“大搬快聚”扩大群众就业机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因自然条件受限而存在的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推动实现稳定持久脱贫。

(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弱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加上沿山村群众居住分散、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全县虽然完成了脱贫任务,但实现的只是现行标准下的底线性基本脱贫,一些收入处于贫困线边缘的群众仍然存在致贫风险,一旦遭遇疾病、灾害或意外,很有可能再次陷入贫困陷阱。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整体谋划、统筹设计的基础上,通过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大搬快聚”推动农村群众加速实现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拉动GDP和就业稳步增长,解决城乡发展的差距,补齐全面小康的短板,才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施。

(五)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是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企业发展、群众就业、经济增长“多赢”的现实路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2019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引导群众到生态宜居小镇生产生活,依托海升、滨河等企业吸纳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可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全力推动产城融合、富民安居、企业加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六)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着力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工农互促、产城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打造全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示范样板,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七)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全面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书记联动抓、合力抓工作机制,确保生态宜居搬迁工作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可持续发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大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减轻祁连山浅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压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全县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祁连山浅山区群众在生态宜居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宜居搬迁工作,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把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构建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强化产业就业支撑,帮助搬迁群众解决稳定发展问题,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社区。

——坚持投融资并举,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支持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全面摸排掌握搬迁群众还款能力、劳动力就业等各类情况,分类施策,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银行贷款风险,减轻搬迁群众生活负担。

(八)总体目标。从2020年开始,在“十四五”期间,将居住在祁连山浅山区农户,以及村庄空心化严重、农业基础薄弱、居住地点分散、产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脆弱、地方病和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群众,搬迁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生态宜居小镇,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逐步完善,推动全县农业向集约化发展、农村向城镇化迈进、农民向职业化转型,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总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初步建成县域副中心。

三、全面改善祁连山浅山区生态环境质量

(九)持续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守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新一轮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修复“一园四带”造林绿化建设,系统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精心谋划实施一批事关植被修复、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的重大生态项目,进一步减少人为干预和破坏,纵深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切实巩固提升治理成果,真正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成为最普惠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

(十)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围绕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和环城环村防护林基地建设,促进重点生态工程与防沙治沙、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相配套,推动国土绿化向纵深发展。坚持把造林绿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和生态旅游,让农民在造林绿化中增加收入,实现造林绿化良性循环、持久开展。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整村搬迁的村庄、空置宅基地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让民乐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十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六项行动”,整合物力财力,从根本上解决因农户居住分散造成的改厕难、排污难、投入大、效果差等问题。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综合考虑农村空心化、宅基地空置等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治理,大力推进拆违拆旧治乱,进一步提升农村整体面貌。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全面推进农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十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科学规划、积极争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祁连山浅山区小块化、破碎化旱作耕地土地相对平整、“旱改水”潜力较大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村打破地埂界线限制,实现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引进实力雄厚的经济组织,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依托一二三类地区资源禀赋,持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全面提高单位土地效益,持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致富。

(十三)大力发展特色高效产业。把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作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主攻方向,按照“区域布局、规模连片、集约经营”的思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调优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着力构建以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食用菌、优质林果、饲草“六大”特色产业为主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体系。全面推广“土地托管+农户保底收益+村集体固定收益”“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实现搬迁群众分享特色高效产业增值收益。

(十四)全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抓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省委做强“十大生态产业”等政策机遇,以海升现代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生态示范项目为引领,编制完成“一带一路”现代丝路寒旱智慧农业产业园规划,全力打造产值百亿级中国(张掖)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智能温室产业园,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带动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快速发展。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冷凉”“寒旱”名优农产品。鼓励爱味客、诚泰药业、滨河集团等“农”字号企业开发主食产品、休闲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完善冷链物流体系,进一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五、着力推进农村向城镇化方向迈进

(十五)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小镇建设。按照“大搬快聚、产城融合”的总体思路,加快编制生态宜居小镇《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等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划分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科学布局、高标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生态宜居搬迁一二期项目建设。把工程质量监管放在首位,从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强化监管,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着眼生态宜居小镇水资源供需平衡,统筹好生态宜居小镇生产生活用水和县域农业灌溉用水,充分保障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十六)着力推进生态宜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先推进生态宜居小镇道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教育体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和繁荣的“商业圈”。

(十七)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新型城镇化拉动居民消费,激发全县最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依靠内需支撑经济增长。统筹推进高原生态文明县城区和六坝镇生态宜居搬迁,宜城则城、宜园则园。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一体化供应、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等。实施多式联运物流园、“一带一路”智慧农业产业园、综合服务市场、市民服务中心、商业综合体、客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建立生态宜居小镇数字化管理平台,整合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生态宜居小镇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六、全力推进农民向职业化方向转型

(十八)着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的就业需要、技能需求和搬迁群众自身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打造人才实训基地,深入开展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一带一路”智慧农业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和其他工业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培养一批企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和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推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让群众在各类企业、特色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就业。

(十九)持续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加强生态宜居小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机制,适时为搬迁群众培训和就业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引导搬迁群众优先在“一带一路”智慧农业产业园、滨河酒文化产业园、华瑞农业等企业稳定就业。充分运用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办法,着力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生态效益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生态宜居小镇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

(二十)全面落实就业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加大对生态宜居小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优先吸纳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建立完善劳动就业与各类帮扶措施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居民养老、旅游观光、现代物流等新型业态,广泛吸纳群众就近就业,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

七、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二十一)建立生态宜居小镇基层组织体系。推行基层组织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成立生态宜居小镇党委、政府,科学划分居民社区,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细化完善社区组织网络,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切实保障对搬迁群众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用、功能衔接。推行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将优质服务和群众需求精准对接,着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十二)健全生态宜居小镇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生态宜居小镇管理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后续居民管理工作机制,配套完善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人地挂钩”要求,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确保落户城镇人员原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不变,对有意愿迁移户口的,按照户籍管理要求予以办理,增强搬迁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十三)完善生态宜居小镇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推行以党建为统揽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完善生态宜居小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切实维护社区安定团结。制定居民公约,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有效提升生态宜居小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大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打造平安社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切实加强生态宜居搬迁工作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统筹协调,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确保生态宜居搬迁工程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成立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确保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顺利实施。

(二十五)分步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根据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实施进度和县委总体部署,由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各专项工作组协同配合,制定生态宜居搬迁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十六)强化政策支持。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研究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及时向上沟通衔接,争取项目和政策资金,并向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倾斜。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的强大合力。

(二十七)密切协作配合。生态宜居搬迁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做好服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沟通协作、齐抓共建,全力做好生态宜居搬迁各项工作。

(二十八)加强督查考核。紧紧围绕项目实施、搬迁入住、产业扶持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跟进落实进度,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配合不力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