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2-0077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21 09: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按照《张掖市水务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完善水权制度为基础,以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动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助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二、总体目标
用4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水资源短缺程度,有利于节水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形成机制。
到2022年底,健全水权制度,农业用水全部实现计量供水,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进行成本监审。
到2023年底,在农业供水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适时调整农业水价,农业供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价;在供水价格调整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
到2025年底,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普遍实行,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民乐县2017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县政府和县水务局下达的2022年度灌区、各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计划,各灌区在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灌区实际,制定轮廓配水计划和各轮次配水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分析、推算、实测,测定不同作物的灌水定额。以群众普遍认可的“判定面积”作为初始水权层层分解,将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下达至用水者协会和受益村(组)。在灌区设立水权交易平台,引导群众将节约的水量进行交易,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通过灌区续建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快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面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计量设施配套到斗渠口及以下。灌溉机电井全面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精准计量到井。到2022年底,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年以上)和地下水超采区所有取水井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监测数据按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上传至市级平台。
(二)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基本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地表水水价: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成本测算和监审工作。县水务局负责供水成本测算,县发改局负责对测算成果进行监审。成本监审完成后报请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
地下水水价:根据《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的实施意见》,选择洪水河灌区进行地下水供水成本调查或测算。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农业增产增效、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县农业灌溉地下水水价。县水务局负责供水成本测算,县发改局对测算成果进行监审,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开征农业供水地下水水费。
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差别化供水价格。结合农业供水成本监审和供水价格调整,有条件的灌区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尤其是以工厂化管理和运行、种植用水量大或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用水企业或用水户,用水价格要适当高于农业用水价格。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
(三)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普遍实行(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农业节水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全县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的意见》,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节水奖励与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相挂钩,明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已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后期维护管理。根据工程运行状况,对地表水、地下水执行不同奖励标准,在县政务网上公示后,奖补资金进行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补贴,或者由灌区管理单位监督用于节水工程的维修养护,促进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坚持以水定地,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证粮食作物种植,保证粮食生产安全。扩大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品种,禁止地下水用于洋葱等高耗水作物灌溉。
(五)加强水费计收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按照水费计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规范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行为。逐步推行“凭票供水、配水到组、收费到户”的收费制度,落实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增强水费计征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把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市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有序做好改革“回头看”,防止 “一边改、一边丢”,确保“改一处、成一处”,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因地制宜动态调整农业水价,持续强化工程管护,建立促进农业节水长效机制。
(二)强化督导,及时沟通。加强沟通协调,对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总量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逐级分解落实,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加强监督,动态控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推广管灌、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实现设施节水、技术节水与管理节水的有机协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平台,全面深入解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节约用水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水权水价改革对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农业水价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营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