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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65/2023-00338 发文字号 民应急发〔2023〕5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18 10:24:47 是否有效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市、县政府有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确保应急管理领域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法律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实际,现成立民乐县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军元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董乙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建英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斌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治汉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飞林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周玺国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危化股股长

张  博  县应急管理局工矿商贸股股长

陈彩霞  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股股长

郭金涛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郑继林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柴荣乾  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干部

韩  华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推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董乙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上下级协调、通报等事宜。政策法规股和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日常宣传工作,机关各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职能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制定印发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立投诉举报回应机制。

3.引入第三方审查机制。

4.开展存量文件审查清理工作。

5.开展增量文件审查清理工作。

6.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各股室职责

按照“谁制定(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在制定(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时,应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后报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报告;依据《民乐县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见附件),积极合理妥善受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

附件:民乐县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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