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50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畜牧兽医工作站 |
生成日期 | 2025-09-30 16:55:51 | 是否有效 | 是 |
为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发展模式,切实促进农区借牧工作健康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双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价值转换、农牧民增产增收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以畜牧业优质安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关键,持续推进祁连山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推进牧区产业降本增效,有效改善借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区借牧科学规范、健康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镇和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电力、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做好跨地域、跨县区过程中出现的疫病防控、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等重点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借牧户住房排查和鉴定,借牧住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督促借牧户及时进行修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没有借牧用房的借牧区域,引导借牧户通过租赁民房、搭建板房等方式,确保借牧用房安全。电力部门负责督查借牧场地电力设施和用电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借牧户提供安全用电保障。水务部门做好人畜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对远离居住区的借牧点用水进行检测,确保不发生用水安全事故。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借牧过程中不发生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供电公司,各镇)
(二)规范土地租赁秩序。县、镇两级政府部门成立农区借牧工作专班,制定农区借牧联席会商制度,规范秸秆地租赁,引导农区借牧工作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主管责任,制定统一规范的秸秆地租赁合约,明确双方权属、租金、面积、期限及权利义务。积极搭建农区借牧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秸秆地位置、面积、产草量及借牧牲畜数量等信息,实现农牧资源精准匹配。各镇对辖区秸秆地信息全面调查统计,依据秸秆地环境承载力、载畜量等因素,科学制定规范农区借牧的措施,确保借牧活动与农区资源、生产和环境相适应。积极宣传农村土地租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借牧双方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借牧期组织开展借牧双方联席会商,指导借牧双方签订秸秆地租赁合同,妥善解决土地租赁相关问题。相关部门要指导建立借牧土地租赁纠纷的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因土地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各镇)
(三)筑牢防疫安全屏障。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建立农区借牧备案制度,严格落实牲畜转场监管制度和落地抽检制度,实行调入和调出“双备案”管理,调运牲畜通道确保“点对点”运输。在借牧期间,对借牧牲畜群、车辆、器械等开展集中消毒,对借牧动物实行隔离观察30天,期间开展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合格的隔离期满后正常放牧,不合格的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强化免疫,对饲养过程中病死牲畜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措施,降低外来牲畜疫病防控风险,全力保障借牧牲畜群体安全健康。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借牧户在转场前7个工作日内,持所在地县区动物防疫部门核发的布病免疫检测证明、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布病按饲养量的100%进行检测,全部阴性;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按饲养量的30%检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和其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证明,向属地镇畜牧兽医站报备;离开时,需提前10日向所在地镇畜牧兽医站报备,开具产地检疫证明,确保借牧牲畜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镇)
(四)加强借牧人员管理。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农区借牧工作中的民族工作,正确处理好借牧户与当地群众关系,对存在生活困难的牧民尽最大可能提供物资帮助,保障借牧群众生产生活有序开展。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切实有效的关心关爱行动,增进农牧民双方的感情和友谊,巩固提升我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各镇协调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外来借牧人员信息摸排工作,辖区派出所及时核实登记借牧群众身份信息,并录入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以监管,做到借牧群众身份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确保管理不漏户、不漏人。同时,将农区借牧监督检查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和防火防盗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各镇)
三、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电力、生态环保、公安和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促进农区借牧健康发展工作专班,研究解决农区借牧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农区借牧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第一时间落实借牧牲畜跨地区落地监管,指导借牧户做好消毒灭源工作,降低传染疫病发生风险。精准施策跟进借牧牲畜技术指导服务,建立技术服务点,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常态化深入借牧地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普及“五良”技术,提高借牧户和当地养殖户的科技素养和养殖水平。
附件:民乐县促进农区借牧健康发展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