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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28/2024-0027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4-09-23 16:27:05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科技培训、新品种引进和实验、示范、推广。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林草局内设四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核定编制7人,现实有人数9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林草局下属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民乐县林草局下属10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民乐县园林绿化局、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民乐县湿地保护管理站、民乐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民乐县林草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民乐县扁都口木材检查站、民乐县天然植被保护站、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民乐县锯条山林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民乐县林草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汇总)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80.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499.18万元,下降68.6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转移支付中有2527.08万元为四季度下达,由于错过我县项目实施时间,资金未形成有效支付;另一方面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数较2022年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8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0.4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12万元,占38.71%;项目支出2378.31万元,占61.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8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463.25万元,下降68.56%。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四季度下达的项目由于错过我县项目实施时间,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未形成有效支付;另一方面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数较2022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3.25万元,下降62.38%。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四季度下达的项目由于错过我县项目实施时间,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未形成有效支付;另一方面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数较2022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0万元,占2.54%;卫生健康支出44.01万元,占1.13%;节能环保支出442.89万元,占11.41%;农林水支出3250.61万元,占83.77%;住房保障支出44.35万元,占1.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7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将公共安全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0万元,支出决算为9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4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将卫生健康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将节能环保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2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为县级资金,决算数中含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将住房保障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62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7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95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压缩;另外本年度部分公用经费在年度内未形成有效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不超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5.93%,主要原因是民乐县园林绿化和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各新增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调拨专用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5.93%,主要原因是民乐县园林绿化和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各新增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调拨专用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5.93%,主要原因是民乐县园林绿化和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各新增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调拨专用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未形成有效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1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976.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乐县森林湿地草原保护站和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增加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任务。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9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洒水、森林草原防火及病虫害监测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37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29%。组织对“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投入、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产出效果和效益、项目持续影响力以及社会综合评价等五方面,部门评价的两个项目得分均在95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民乐县园林绿化局城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等5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9.58万元,执行数为11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6.81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93万亩,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面积13.97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60万亩,聘用村级草管员162人,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9298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60万亩,聘用村级草管员162名,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34.88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面积5000亩,完成林业贷款额400万元,贷款贴息6.65万元;二是项目的实施稳步提高了森林质量,使森林资源、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有效降低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等发生率,促进了县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2023年公益林国家和集体(个人)林木使用权属错误,导致下达的管护任务和资金均与我县实际不符,我县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2023年实际管护面积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2023年公益林管护面积不符合我县实际,我局已向市林草局报送了调整面积的申请,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以后年度面积下达能够和我县实际面积相符,多下达资金66万元已上缴财政。

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94万元,执行数为31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从脱贫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439名,管护国有公益林面积1.83万亩;二是通过实施生态护林员、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管护林业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在我县祁连山浅山区建起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局部地区和小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三化”草原得到有效遏制,在控制水土流失方面有一定效果

3.“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7万元,执行数为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完成数1个,完成乡村绿化建设数量1个,完成森林植被恢复造林面积8亩。提升了绿化乡村森林植被盖度和森林质量,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二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评估,提高了基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能力。

4.“民乐县森林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为我县15万亩公益林投保森林保险,有效减少公益林因灾损失,促进林草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二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明显减少了公益林因灾受损,明显促进了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参保单位满意度良好。

5.“民乐县2023年城市公共绿地及西山森林公园养护抚育”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9.82万元,执行数为90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城区北区生态园、西区滨河景观带、民乐公园、城东公园、文化公园、高铁大道、国道227线民乐过境段2336亩城市公共绿地及西山森林公园4710亩生态绿地进行抚育管理;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了民乐县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营造优美舒适、清新宜人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生态,形成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城在林中、人在画中的城市景观,对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