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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2059/2025-0015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财务核算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3-28 17:19:15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2019年,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县农业委员会(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了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民编委发〔2022〕1号《关于调整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民乐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为:加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建设和自身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负责研究拟定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负责实现巩固拓展学习贯彻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的争取、监管工作;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实现巩固拓展学习贯彻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统计、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配合发改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有关工作。以及其他农业农村领域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局属2019年涉改单位,正科级建制,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策略,推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等16项职能。班子成员5名党组书记、局长杨鹏,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培龙,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之伟,副局长刘汶,党组成员王海红善,下属9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农村经营指导站、畜牧兽医工作站,运行5个股室党建办、办公室、项目办、产业股、财务核算中心,现有领导干部职工153人。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7172.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41.06万元,减少5.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本级的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县级配套资金(建后管护资金)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7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7172.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172.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 441.06万元,下降5.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本级的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县级配套资金(建后管护资金)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农林水支出7172.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2.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545.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67.94万元,增长7.1%,增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在职及退休人员社保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62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09万元,减少11.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县级配套资金(建后管护资金)减少。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0个;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补助项目、农业保险项目、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项目。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减少0.8万元,下降11.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节约开支。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4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2.21万元,增长38.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3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32.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80平方米,价值253.31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65.2万元。单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14.85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5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其他一般罚没收入,计划征收8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县级配套资金396.6万元,用于发放661名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96.6万元(每人每月500元)。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根据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的实际情况和受益人口等实际,科学设置道路养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乡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岗位类别,全县共设置661个岗位,岗位人员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非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各镇上报报账资料,经农业农村和人社局审核后核拨。

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我单位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年度实施的各预算经费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财务、项目办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分管领域内的工作按照事前确定目标、事中监控运行、事后积极评价的方法,对各预算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全程监管。结合下乡监督检查、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的开展,对服务对象就预算项目的实施的满意度开展了调查,促进了我县农业的持续健康平稳的发展。

(二)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3个,主要是1、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补助项目;2、农业保险项目;3、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项目。涉及财政支出4626.6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6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5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