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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乐县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9/2023-00285 发文字号 民农发〔2023〕5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8-21 19:00:56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34号)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农户推广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三、补贴资金规模和来源

(一)资金来源。根据甘农财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加权测算分配下达。

(二)资金规模。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884万元。

四、补贴对象、范围、标准

(一)补贴对象。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72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依据(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面积)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提升和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根据《甘肃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甘财农〔2022〕72号),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根据年度中央资金下达情况以及统计部门提供的“粮食播种面积、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测算分配,具体占比为:粮食播种面积占40%、2019-2021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占50%、2021年粮食商品量占10%

五、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各镇按照补贴资金方案,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把审核关,认真审核各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审核通过后报县财政局备案。

(二)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工作。各镇要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张榜公示制度,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布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要拍照存档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各镇必须认真调查重新公示,保证兑付资金和公示资金数额一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农户,确保补贴兑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认真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填报审核等工作。各镇要进一步核实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卡通”等基本信息资料,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张掖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卡通”管理系统下达后,各镇做好农户补贴资金信息录入、上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代发银行、县财政局做好审核发放工作。

(四)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面广、关注度高,涉及广大种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县财政局要及时将专户资金拨付到惠农资金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发送短信通知。同时各镇也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政策解释到位。

六、其他事项

资金下达后,各镇要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进一步提升种地养地的意识。

各镇要认真采集核实农户信息,确保农户信息准确无误,填报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一式五份,乡镇返一份)、公示影像资料于6月26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发放完毕后,以正式文件将资金发放、效益发挥、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总结内容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进行备案。

附件:1.民乐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3.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