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2023年财政预决算

2023年度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2024-0012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9-23 15:31:53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复员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落实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6.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先、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协调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会务、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督查督办等工作。

2.移交安置和权益保障股。负责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属部门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移交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信访维稳、兵役优待补助金的发放等工作;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促进就业创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3.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引导随军随队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及各类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等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民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民乐县河西解放纪念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89.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0.73万元,增长31.38%,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二是补发部分应征入伍人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8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9.4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9万元,占9.00%;项目支出2174.35万元,占9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8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70.73万元,增长31.38%。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二是补发部分应征入伍人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73万元,增长31.38%。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二是补发部分应征入伍人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43万元,占98.54%;卫生健康支出25.84万元,占1.08%;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占0.3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9.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9.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8.83万元,下降88.8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减少,同时贯彻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减少,同时贯彻“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3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中央下达1002.44万元,省级预算安排230.5万元,市县预算安排0万元;当年支出1181.67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6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2023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

我县2023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99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2.4万元,省级资金55.9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9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2.4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55.9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942.4万元,执行率100%,省级资金预算预算55.9万元,执行率100%,市县配套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保障全县优抚对象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50分。为全县1160余名优抚对象拨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998.3万元,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通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经调查了解,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二)2023年度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项目

我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14.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省级资金11.62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4.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11.62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2.4万元,执行率100%,省级资金预算预算11.62万元,执行率100%,市县配套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充分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等问题,按照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审定的甘肃省优抚对象数据以及现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共为11名1-6级伤残军人缴纳医疗保险,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共计421人次。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保障全县优抚对象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50分。为全县420余名优抚对象拨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4.02万元,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的发放,充分保障优抚对象基本医疗,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较好的完成了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经调查了解,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三)2023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项目

2023年,下达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8.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56万元,省级资金8.89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8.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56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8.89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执行率为0%,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48.45万元,执行率100%,省级资金预算预算8.89万元,执行率100%,市县配套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保障全县优抚对象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保障全县优抚对象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50分。为全县61名新入伍人员拨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6.21万元,充分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基本生活,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为义务兵家庭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义务兵家庭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较好的完成了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经调查了解,义务兵家庭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四)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

我县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8.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8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8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0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18.08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0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障军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的正常运转,按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发放军休干部生活补助。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保障军休干部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40分,得40分。为1名军休干部拨付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8.08万元,充分保障军休干部的基本生活,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20分,得20分。通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经调查了解,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五)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

我县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88.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88.09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8.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88.09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0万元,省级资金88.09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保障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保障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50分。为全县50余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拨付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88.09万元,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通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率得到了提高。

(5)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得20分。经调查了解,退役军人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六)2023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补助资金

我县2023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补助资金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0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金,保障现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县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补助资金,保障现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50分。为全县40余名大学生参军入伍人员拨付奖励补助资金36万元,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下拨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通过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极大调动了龄青年入伍积极性。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经调查了解,现役军人及家属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七)2023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我县2023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30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都能及时下达,均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资金预算0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执行率为100%,市县资金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下达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对烈士墓园基础设施进行整修,大力改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2023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资金执行率满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 ,得分10分。 

(2)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按照成本最低、效益最优的原则,科学合理控制成本。

(3)产出指标满分60分,得60分。完成改迁烈士墓108座,铺设道路1725㎡,架设墓园内储水罐及自来水管道、电路等附属设施,砌筑回填树池、花坛等,栽植圆柏等,各类设施整修标准按规定执行,整修工程补助资金足额拨付,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4)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烈士墓园环境得到较好改观,各项设施满足日常祭扫纪念活动要求,红色教育功能显著改善,社会效益有效发挥。

(5)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满足了烈属及扫墓群众日常祭扫需求,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报表附件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