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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620722059/2021-0030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农村经营指导站
生成日期 2021-05-07 16:24:25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仍有个别镇存在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根据《张掖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一号文件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严肃政策防止增量为措施,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镇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4.坚持因地施策。坚持撂荒地整治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到地头,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具体措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分析研判,明确重点。民乐作为干旱缺水的农业大县,一季一年特征明显,春播进不了地,撂荒就一年,中间调控手段有限。因此提前研判、抢抓季节、防止撂荒是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关键。各镇要认真开展分析研判,明确哪些村组、哪类农户和哪些片区将会产生撂荒地,认真分析产生耕地撂荒原因,依据成因、精准施策,制定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早安排早部署,确保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走访排查,摸清底数。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动员支持基层组织力量开展摸排,由镇政府为主导,组织村组干部开展走访排查,做到一户一查、摸清底数。一是排查违规占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情况。二是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地的性质区别开,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三是围绕耕种条件差以水定地的边角地块,劳动力缺乏或外出务工不愿意种地的农户开展走访,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摸清种植意愿和耕地处置实况,判断撂荒的可能性,依据走访摸排结果,在掌握土地性质,区分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并上图,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乡镇主要领导要对各村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要对全县摸排情况进行审定,及时更新,及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分类施策,推进复耕。对基础条件差、存在以水定地和道路不畅的撂荒地,各镇要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快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溉、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通过地力培肥和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复耕。对于种植意愿不高的农户,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缺少劳力和外出打工,但有种植意愿的农户,要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方式,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防止撂荒。复耕的撂荒地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暂时无法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不具备耕作条件的撂荒地,按程序纳入退耕范围。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帮扶,对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四)严肃政策,防止增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违反六个严禁建设超标准农田林网。健全完善管护机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依据土地承包法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有效盘活耕地资源。对当年撂荒耕地,停止发放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取消承包地经营者享有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五)总结成果,建立机制。各镇要对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系统台账,特别是对易撂荒的重点村和地块要做好跟踪检查的准备,防止来年反弹。要及时总结推进撂荒地整治和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形成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和学习借鉴。要建立撂荒地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长效机制,探索在资金政策支持、工作人员包抓、工作考核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撂荒地整治成果巩固。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021410前)。各镇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要积极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完成摸排,建立台账。(20214月底前)。各镇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达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村逐户逐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完善撂荒地整治工作台账。

(三)推进复耕,整改销号20214—5各镇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按照摸排调查表逐村、逐户、逐块对清查落实的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工作。

(四)督查巡查,查漏补缺20216—7月)。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实施项目,持续整改20218—12月)。各镇按照实际,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撂荒地整改,依托项目建设完成整改任务。各镇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六)考核验收,汇总上报(202112月上旬)。整治工作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靠实责任,落实措施。要将撂荒地整治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要全力依托各自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实行镇领导包抓村,驻村干部包抓组,村组干部包抓户,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属地责任落实。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三)加强引导,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督到位。防止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又要强化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让撂荒者受到惩戒,让工作不力者承担责任。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镇村掌握整改情况,全程开展跟踪调度,定期通报进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镇村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民乐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3.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

4.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汇总表

5.2021年民乐县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6.民乐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